我的女友,是個愛賴床的女孩。
我起床上班的時候,基本上她都還在睡大覺。
不希望吵醒她,但又不想無聲息的離開,走之前我會親她一口。
後來我才聽她說——這是對她的爆擊。
曾經說過,我和女友是開放式關係,除了我以外,她還有另一個男伴,一個主人。
我最初也很猶豫,不確定要不要建立這樣的關係,而這種關係顯然也不會有多少範例可以參考。
我覺得我好像不在意自己的女人和別人幹幹,只要別意外蹦出孩子,對我來說好像不是這麼緊要。
當然,並不是說我喜歡這樣,而是說這不是我擇偶的必要條件。
當然我也不是什麼都沒無所謂,不然一開始就沒必要建立關係,所以在交往之前,我們曾各自訂好自己的要求列表,看看是否有衝突的地方?
我的第一個要求是——不能有誰比我還重要,可以和我一樣重要,但我一定要是最重要的。
我想,既然要建立情侶關係,那麽在她心中就必須要有只屬於我的特殊位置才行。
而我另一個要求是——只有我可以和她親嘴。
沒錯,可以和別人幹幹,和別人色色,幫人口交也無妨,但只有我可以親嘴。
(顯然、肯定、絕對、必須不是在和別人口交後)
也許我骨子裏仍有一部分是守舊的男人吧?對我而言「接吻」有某種特殊的意義,是一種重要的儀式,所以我無法接受與別人共享。
我想每個人都會有自己執著的點,如果無法滿足,那麼一開始就不要建立關係,我又不是沒人要,何必委屈求全呢?
一個人可能一點都不在乎別人在乎的,但卻可能非常在意別人不在意的東西。對我來說,親親代表的意義可能連幹幹也比不上。
總之,經過一段時間的溝通後,我們成功的建立了這樣的關係,所以說——沒錯!親親是我的了!
哼哼。
所以我也很愉悅地盡情行使我的權利。
心情好親親,心情不好親親,出門前要親親,回家後也要親親。
隨時都可以親親,想親就親,不想親也親,抓來就是親親親!
在家裡可以親、在外頭更可以親,全身上下都可以親,全部都是我的攻擊範圍,全部都是我的!
是我的!嗷嗷嗷嗚~~
通常來說,親一次嘴她會開心,親兩次、三次、四次、五次⋯⋯她就會開始舉起貓拳掙扎。
然後我就會繼續親,往附近移動,親臉、親耳朵⋯⋯順帶一提,耳朵是她的敏感地帶,所以親耳朵她會喵喵叫。
又或是往下繼續親,親身體,親胸部,通常親到這種程度她就會開始唉唉叫,舉起貓拳繼續防禦,但無所謂,她的貓拳照樣可以親!全部都可食用!
即使她縮進棉被,露出來的屁股和小腳丫照樣可以親,而且親她下半身的反應還特別大,除了唉唉叫以外小腳丫還會立刻縮起來,非常有趣。
有時她會抱怨我親太多了,一個親親是爆擊,多個親親不要,她更想要被打巴掌 (她是戀痛的女 M),而我就會賞她幾個巴掌——然後再抓來親親!
我覺得相處要能長久,首先就是不要委屈自己,知道自己想要什麼,在這個前提下再給她想要的。
她要被打打,她可以盡情的索求打打,可以在睡覺時,把我挖起來滿足她想被打打的慾望,把她的小屁屁打爆,讓我不能好好睡覺。
但反過來說,我也會索取我想要的,親好!親滿!親爆!
人生在世也沒幾年,活得快樂最重要,既然有這個權利,自然要好好使用。
當然,偶爾也有這麼幾回不是我發起,而是由她主動親親,而也正是因為如此,我才真正領悟到一件事——主動追到女友是快樂,但被倒追確實不同等級的成就感!
我更喜歡女友主動親我,尤其是習於當被動方的她這麼做,自然更有不同的意義。
對我來說,這大概就是除了她對我說「最喜歡尼醬了!」以外,對我最有效的另一種暴擊方式了吧?
good!!!